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移动式平板C型臂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2日。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441900-202006-0006005502-0009
2、 项目名称:移动式平板C型臂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需求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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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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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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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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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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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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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平板C型臂X射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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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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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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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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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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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灭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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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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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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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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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血压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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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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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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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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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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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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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压力性损伤静态床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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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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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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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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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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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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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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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大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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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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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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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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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大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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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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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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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项目的分项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3、 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2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依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也需要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由于供应商注册不及时而导致采购结果公示推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7、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点”要求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地 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区祥龙路1号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0769-813688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9-88871018
传 真:0769-8887073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