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于2020年06月2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900-202005-0008007001-0012)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调整,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正/变更事项:
1.招标文件第33页26.3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商务部分评分变更为:
1) 商务分(17分)+技术分(53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参考
(一)商务部分(满分17分)
1
企业证书
(3分)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银行或协会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的,AAA级或以上的得3分,AA级或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
项目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7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制服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
服务效率
(4分)
优(4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或以内到达指定地点。
良(2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通知后36小时或以内到达指定地点。
差(0分):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通知后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在36小时以上或无承诺。
注: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不提供按无承诺处理。
(二)技术部分(满分53分)
对用户需求响应程度
(13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带“▲”技术指标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其中“▲”参数指标正偏离或者响应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13分。
注:用户需求书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用户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详细技术资料复印件。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交货时间、供货计划、接单方案、检验和验收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10分):实施方案先进、合理、完善、可行,优于项目要求;
良(7分):实施方案合理、完善、可行,满足项目要求;
中(4分):实施方案简单、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差(0分):实施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
生产能力
(6分)
根据投标产品厂家的生产条件、生产情况、生产设备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6分):生产能力优于项目要求;
良(3分):生产能力满足项目要求;
差(0分):生产能力不足或未提供。
注:需提供厂家生产能力说明、设备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按差评分。
4
样品情况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的外观、材料、工艺、用户需求的符合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15分):投标样品制造工艺水平高、材质质量好、产品外观精美;
良(10分):投标样品制造具有一定的工艺水平,材质质量较好,产品外观较美观;
中(5分):投标样品制造具有一定的工艺水平,材质质量较好,产品外观一般;
差(0分):投标样品制造工艺水平较差、材质质量较差、产品外观不够美观或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
5
售后服务方案
(9分)
根据投标人的质保期、质量保障措施、保修范围、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其它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9分):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优于项目要求;
良(6分):方案简单全面、合理可行,满足项目要求;
中(3分):方案简单不全面、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差(0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
2.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
联 系 人:林俊洋
电 话:0769-220125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9-88871018
传 真:0769-88870738
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