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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441900034-2021-00071    

2、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需求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食堂物资采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采购预算: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财政预算据实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1日起至2021年04月27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需要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由于供应商注册不及时而导致采购结果公示推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7、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点”要求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望牛墩分局

   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32号

人:李工 

   话:0769-8855885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人:张小姐

   话:0769-88871018

   真:0769-88870738

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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