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2021年松山湖园区景观节点造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1-00673
2、 项目名称:2021年松山湖园区景观节点造型项目
3、 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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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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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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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松山湖园区景观节点造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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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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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58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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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9月29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3、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供应商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时按磋商文件末页《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供资料。
5、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需要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由于供应商注册不及时而导致采购结果公示推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7、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3、 提交及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磋商事宜: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会议。
五、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须严格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6点”要求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B1栋
联 系 人:王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9-88871018
传 真:0769-88870738
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