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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31 10:03:39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6-2021-00736 预算金额:19,800,000.00 元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张绮薇 项目负责人:胡铨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6-2021-00736

项目编号:441900016-2021-00736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实际配送量结算支付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按照实际配送量结算支付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零售业行业划型标准,或为监狱企业,或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本项目只接受已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需要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由于供应商注册不及时而导致采购结果公示推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谢岗分局

地  址:东莞市谢岗镇振兴路与平安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69-8776201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系方式:0769-88871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绮薇

电  话:0769-88871018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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