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资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和燃油商务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JFZB-DG-22023
2、 项目名称: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和燃油商务车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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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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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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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和燃油商务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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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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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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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投标车辆的生产企业及车辆的产品型号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 招标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四、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五、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点”要求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莞市东资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洲面坊粮食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69-88871018
传 真:0769-88870738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