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8年03月19日至2018年03月26日。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441900-201803-0006005502-0001
2、 项目名称:工作服采购
3、 采购内容、需求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3月19日起至2018年03月26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4、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 曾在本市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未在本市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检查后现场退还)及彩色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1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点”要求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区祥龙路1号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0769-813688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9-88871018
传 真:0769-88870738
文件下载: 委托协议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