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2019年违法建筑拆除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JFZB-DG-18077
2、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2019年违法建筑拆除服务项目
3、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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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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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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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2019年违法建筑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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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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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或服务期限内的服务费用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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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04日起至2019年01月11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4、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6、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四、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1月2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4、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6点”要求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东城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三号楼4楼
联 系 人:庾小姐
电 话:0769-225019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9-88871018
传 真:0769-88870738
2019年01月04日